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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出全省首个“飞地项目”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5-31 11:56   内容来源:东方财富   责任编辑:苏婉蓉      阅读量:12082   

5年后,将全部归当地政府所有在市级内部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等重点考核指标统计考核中,项目投产前的固定资产投资纳入引荐地,项目投产后的固定投资全部纳入承接地,2年内工业增加值,外贸进出口额等考核指标全部纳入引荐地,3至5年内,引荐地与承接地按5: 5比例分成,5年后,全部纳入创业场所如果推荐政府与承办政府就财政收入,经济指标,考核指标等达成一致通过协商,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比例和年限分享利益

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飞地项目的鼓励政策和项目管理流程指出飞地工程在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申请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省,市各行业的资金支持飞地项目享受与承接地同等的招商引资等优惠政策,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凡飞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的,优先保证用地需求

此外,实施细则强调,飞地工程协调推进机制由市商务局具体实施本实施细则发布前,已达成合作协议的县级以上开发区的飞地项目继续按原协议规定办理协议到期后,按照细则执行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飞地’作为现阶段区域经济发展的常见模式,横跨两个行政区域,涉及至少两个利益相关方此前,相关政策在落地过程中面临诸多障碍,如观念,平台,机制等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有望从根源上解决相关问题,实现全市投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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